關于在美國運輸鋰電池的新DOT規則
中型鋰電池< 在美國運輸部(DOT)的危險材料法規中對空運完全受到監管。鋰電池被認為是危險物體,因為它們在某些條件下會過熱并起火,一旦起火,就會特別難以熄滅。 新法規要求包含中型鋰電池的包裝,提供進行空運,包裝,標記為危險品,并附有運輸文件。否則,貨件可能會被延遲,或者可能會收到重大的美國DOT罰款。美國DOT有能力對違規行為發出高達每次違規50,000美元的罰款。
中型鋰電池的常見例子包括:
*用于高強度,長壽命便攜式照明的電源,如潛水燈
*筆記本電腦的一些延長壽命電池
*用于高級攝像機的更大電池(用于電影和新聞工作人員)
*長壽命通信電源
*如果包裝超過5公斤(11磅),中型鋰電池的空運必須顯示“僅限貨機”標簽。UPS僅接受有此類服務合同或協議的托運人接收危險材料。
*中型鋰電池的地面運輸必須標記如下:“鋰電池 – 禁止在飛機和船舶上運輸”。
上述說明的信息取決于包裝的尺寸大小:
重量30公斤(66磅)或更少 – 字母至少6毫米(0.25英寸)高
重量超過30公斤(66磅) – 字母至少12毫米(0.5英寸)高
這些新法規更適用于松散中型鋰電池以及設備內部或設備包裝的中型電池的運輸。如果包裝中的電池數量超過12個,DOT要求在包裝上以及隨附的文件中附加損壞警告,該文件將以可重新密封的信封貼在包裝上。DOT要求的警告和文件都告知操作人員包裝中含有鋰電池,如果損壞則需要采取某些安全措施。有關這些更改的完整信息,托運人應查看適用的美國DOT最終規則。托運人還可以撥打1-800-467-4922聯系美國DOT渠道和危險材料安全管理局的危險品信息專線。